更新时间:2022.02.12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给别人担保别人还不起的,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
为别人贷款做担保,在借款人不能还款时,担保人是需要承担还款责任的,这也是银行减小贷款风险的行为。若是担保人和借款人长期不还款,法院会提起诉讼,判决后当事人不执行判决的,法院会强制执行。若担保人无足够资产偿还的,会被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
高利贷本人还不起担保人要还。但是对于超过国家规定利息部分的利息不用偿还。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这一部分利息不用偿还。
帮别人担保贷款别人不还的,如果是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担保人要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是连带保证的,则债务人不还款担保人就要偿还债务。
借款人死了的,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如果担保人承担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则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其相应的保证责任,如果是一般保证,则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有人欠款不还的,出借人可以先与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如果提起诉讼,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借款人消失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若是借款人满足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债权人可以申请确认其为失踪人,然后由该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从其财产中支付欠款。
贷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有义务偿还。保证人承担保证的方式有两种,一是一般保证;二是连带保证。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保证人无此权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给别人担保别人还不起的,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
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要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是一般担保人,借款人无力偿还欠款的,则担保人要代为清偿,事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如果连带保证人,则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就要代为清偿,不论对方是否是真的无力偿还。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借款人不还钱债权人可能会找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由于担保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那么担保人只需要在执行了债务人的财产后仍不清偿全部债务时,才替债务人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那么只要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