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发包方会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1、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高或者维持原待遇要求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不符合前述条件的,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期内,劳动者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形
借款合同的违约方要承担违约金。借贷双方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可以从其约定由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当事人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委托人解除合同需要承担因解除合同而造成损失的后果。委托人或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外,应当赔偿损失。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
继续履行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拒绝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该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要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实际履行的判决、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违约方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
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约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要约和承诺是签订合同的方式,并不是解除合同的方式,所以要约和承诺是不适用解除合同的。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
承担责任。针对违约的情况,可以采取下列救济方式: 1.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继续履行合同是《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是违约方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 2.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3.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合同解除后,当事人能否主张违约责任应分情况而定: 1.当事人协议解除合同的,不论解除原因是什么,也不论当事人是否有违约行为,当事人是否应该向他方当事人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应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 2.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
合同法已失效,民法典合同编中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出现合同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属于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施工合同承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有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修理或者返工、改建责任;逾期交付工程的违约责任;不按约定缴纳质保金或履约保证金的责任等。
违法分包人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建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