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遗嘱不写明财产内容是否有效,视具体情况而定。 只要是该遗嘱具备有效遗嘱的要件,即是有效的。有效的遗嘱应满足以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
在我国遗嘱人的自书遗嘱有瑕疵,可以补正的情形就是有效的,不可以补正就是无效的。自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要求立遗嘱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的意思表示;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
遗嘱人可以口头变更遗嘱,但是需要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而且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如果危急情况消除后,则需要对于变更内容以其他法定形式表明,否则口头变更的内容无效。
遗嘱见证效力由合法的见证人来证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遗嘱的认定应当由合法的见证人进行见证,法律上对见证人的条件有明确的规定,如果不符合相关条件的,则是不可以进行见证的。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2、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的遗嘱无效; 3、遗嘱中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的,遗嘱无效; 4、处分不属于自己财产的遗嘱内容无效。
遗嘱执行不需继承人确认。遗嘱执行人履行遗嘱时,只需要按照遗嘱人的意思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与继承人确不确认并无联系。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是法定的权利。
形式瑕疵的遗嘱,如有其他证据可证明其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不因其法定形式要件的欠缺而影响其效力。 虽然我国《民法典》继承编规定了各种类型遗嘱的形式要件,但在现实社会生活中遗嘱人因疏忽或各种条件所限
香港遗嘱在国内是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但是,前提是要符合规定。 如果继承人的户籍是在大陆的,属于中国国籍人,那么遗嘱是完全有效的;如果被继承人在香港,就适用香港法律,来认定其效力。 香港遗嘱想要在国内产生法律效力,那么就要先行办理公证,也就是
符合法定条件、经过法定程序录制的录音遗嘱当然有效。遗嘱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在死后生效生效的一项财产处分协议。而有效的的录音遗嘱,主要是指由被继承人亲自做出,是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且经过两个以上的见证人现场见证的遗嘱订立方式。要注意
不符合以下任一无效情形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1、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也就是说,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其所立的遗嘱才有效;2、受欺诈、胁迫等而立的遗嘱无效。即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