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夫妻离婚房产纠纷的处理办法如下: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
夫妻离婚房产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 1、协商解决。双方对房产如何分割或者利益相差不大时可以协商解决,或者协商将房产赠与子女; 2、调解解决。由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所在单位等部门出面进行调解; 3、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房产。如果当事人双方不
夫妻离婚房产纠纷的处理办法如下: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内的财产公证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制采用的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婚内继承的财产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遗嘱中确认只归一方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
收到离婚起诉状之后不一定要交答辩状。不交答辩状,可以当庭答辩。反诉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条件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夫妻对婚内财产的约定有效。夫妻可以对婚内财产进行约定,而且是约定优先,没有约定的按法定。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婚内的夫妻个人财产有: (1)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2)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4)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同时,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部分各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