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债权债务转让的,在债务转让的时候债务人需要盖章,债权转让则不需要,债权转让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即可,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债权债务转让的,其从权利从债务也一并转让。
所谓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原债的关系必须有效成立。原债务如存在可撤销或者解除的原因,在撤销或者解除前,仍
债权债务关系,债权指的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法律解释是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
债权出质不是债权转移,债权出质与债权转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虽然二者之间有相似性,但并不相同。债权质押指的是以可让与之债权为标的设定质权;债权转移指的是债权在不同主体之间的转移。一般必须由原债权人与新债权人达成协议。从达成协议时起生效。
免责债务承担和担保移转在抵押、质押、留置等物的担保关系中,主债权、债务的移转对担保关系的影响与保证之间存在诸多相同之处。 在人的担保中,即在主债之上存在保证关系,此时,主债权抑或主债务的移转对保证关系是否移转在法律规制上存有区别。在主债权转
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又可称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要具备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条件,也就是意思表示一致。 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
按照民法典规定招投标合同不可以债权债务转移,不得进行债权转让的情形包括按照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根据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以及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招投标合同属于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情形。
分居后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视负债原因而定。 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抚养义务、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 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偿还,双方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因为夫妻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是否有效,首先要符合法律规定,然后分为债权转让和债务转让的不同情况,效力不同。债权人转让债权。只要债务人履行通知义务,就不需要得到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的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经受让人同意的,可以撤销债权转让的通知。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债权人转让债权不通知债务人的,则该转让行为无效,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且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
债权人转让不需要债务人确认,只要通知债务人就好。债权转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且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