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建筑工程质量主体: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理单位,都属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上述单位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行为的,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建设工程的质量责任可以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理单位进行承担。我国《民法典》规定,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程质量的责任如下: 1、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 2、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3、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4、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
承担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有生产者和销售者。但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如果对产品质量作出虚假承诺、保证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责任主体特殊情形下不再局限于生产者和销售者。在广告中对产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依照
影响工程质量环境因素有工程地质、水文、气象、噪音、通风、振动、照明、污染等。环境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具有复杂而多变的特点,如气象条件就变化万千,温度、湿度、大风、暴雨、酷暑、严寒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
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因素有: 1、人的因素,与建筑工程质量有关系的人,即决策者、管理者、操作者等; 2、材料因素,建筑工程材料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基础; 3、机械因素,机械设备的质量及现代化水平影响着建筑工程的进度; 4、方法与环境因素,包括
建设工程质量终生责任制就是在建设项目(单位或单项工程)国家约定的正常使用年限内(如普通住宅为50年),施工方都必须承担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质量遗留问题产生的维修、赔偿等事宜。
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因素如下: 1、人为因素,与建筑工程质量有关的人,即决策者、管理者、经营者等; 2、材料因素,建筑工程材料是建筑工程质量保证的基础; 3、机械因素、机械设备质量和现代化水平影响建筑工程进度; 4、方法和环境因素,包括组
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影响工程质量因素有: 一、人的因素:人的因素主要指领导者的素质,操作人员的理论、技术水平。 二、材料因素: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工程质量也就不可能符合标准。 三、方法因素:施工过程中的方法包含整个建设周期内所采取的技
工程质量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工程质量管理主体违反工程质量法律并引起交易相对方及有关单位、个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工程质量管理主体涉及重大责任事故罪、渎职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程质量管理主体违反工
房子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要承担修复责任。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