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公安机关的立案程序是: 1、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2、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 3、勘验、检查、搜查。 4、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 5、评议、判决、宣告判决。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的立案标准为,经过公安机关调查后,认为行为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的,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情形,其公安机关即可立案。
所谓不立案,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时,依法不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诉讼活动。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公安机关不立案可以有两种处理方式,第一种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复议应在七日内作出,复议不过向该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再申请复议;第二种方式是对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向同级检察院申诉。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情形如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
遗弃罪公安机关立案。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侵占罪由人民法院立案,不由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立案的案件一般是可提起公诉的案件,而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应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请求法院予以审理。
对于公安局不立案的,应当要把不立案的理由告诉控告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2条和第113条的规定,控告人认为公安局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控告人有证据证明应当追究被告人侵犯人身或财产权利的行为刑事责
首先要看受理部门立案没有,只有立案了才能查询案件进度,可以通过电话查询、网上查询、到案件的受理部门查询。报案人可通过报案回执单中的联系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了解对案件的办理情况。如果回执上面有案件编号及案件基本信息,可以依据编号上网查询。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