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8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一种证据,是不可以更改的, 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的真实性有怀疑,可以提请复核。 若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存在错误,法院不应采信该证据。
1、处罚执行 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2、损害赔偿调解 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在双方当
交通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五个工作日之内可以提车,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行为一般是一种行政技术行为。有的人认为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仅仅是一种鉴定结论,起的是证据作用。有的则认为责任认定属于行政确认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确认方式为:要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认双方的责任大小。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双方行为对交通事故的作用及双方的过错程度,在限定的期限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1、在交警作出责任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如对责任不服,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在复核期间,任何一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复核终止;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出的《事故认定书》,事故当事人既不能提起重新认定的申请,也不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说明它不是一个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
交警部门违反规定不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属于不作为,是会被处罚的,当事人可以到该公安局法制、督察部门投诉该交警不作为。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成因无法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认定的,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人可以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或者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