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6
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中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因单位的严重侵权而依法单方面与其解约的;单位主动要求与劳动者解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或者劳动者被单位裁员的等。
以下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以下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赔偿双倍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用人单位如果逾期未签劳动合同,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要每月支付给劳动者双倍工资,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如果具有无过错性辞退劳动者等情形的,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龄,每满一年付一月的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是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要支付劳动者补偿金。
有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够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为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原因解除劳动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尽管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终止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的方式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能获得经济补偿金;若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协商后解除的,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