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一般侵权民事责任包括; 1、过错责任,指任何人因自身的过错而侵害他人权益时,应承担侵权责任。 2、无过错责任,指根据法律明文规定,不论加害人是否具有过错,均承担侵权责任。 3、公平责任,指对损害的发生,当事人均无过错,又不属于无过错责任原则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情形有: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中侵权的免责、产品质量侵权的免责、高度危险作业侵权的免责、污染环境侵权的免责、因地面施工引起侵权的免责等等。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情形具体如下: 1、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中
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办理。 5.因正当
侵权责任法已失效,适用民法典。民法典保护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此次之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共同危险行为中证明具体侵权人的、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其他免责事由。
过错责任亦称过失责任。无过错责任的对称。民事责任制度的一般原则。行为人只对其主观上有过错的不履行义务的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若主观上并无过错,即使行为已致人损害且具有违法性,亦不负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而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侵权责任的特点如下: (1)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法律规定义务的法律后果。约定义务是指特定当事人之间设定的义务,违反约定义务,构成违约责任; (2)侵权责任的基础是侵权,没有侵权就没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情形有: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中侵权的免责、产品质量侵权的免责、高度危险作业侵权的免责、污染环境侵权的免责、因地面施工引起侵权的免责等等。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情形具体如下: 1、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中
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人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有以下内容: 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在侵害人身权的行为正在持续进行尚未结束时,受害人要求侵权人或请求法院判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赔礼道歉。赔礼道歉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动物侵权的民事责任应当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但若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可以不承担或者是减轻责任。
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