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3
附期限的合同分为附有效期的合同和附终止期的合同。有效期的合同时自期限届满时开始生效;有终止期的合同时在期限届满时就会失效。附条件的合同分为有生效条件的合同和有终止规定的合同。有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有效,有终止规定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无效
合同附期限和附条件的区别有: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解除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房屋使用权无偿赠与合同的内容是当事人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情况、使用期限、权利和义务、无偿使用说明、违约责任等。合同中应当重点对无偿提供房屋并使用的情况进行说明,避免出现纠纷。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1、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也称附负担赠与合同,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给付义务的合同。其法律特征是: 1、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 2、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单务无偿合同; 3、是一种将义务附加于赠与的合同。
谓附条件赠与合同是指赠与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某一事实状态,并以其未来发生或不发生作为合同生效或不生效的限制条件的赠与合同。附条件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一些合法事实,可能发生在未来,用于限制合同效力。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在解除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
口头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一般是生效的。但需要满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等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合同可以附义务,且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赠与合同是当事人一方无偿向对方给予财产,另一方接受的合同,一般是无偿、单务合同。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合同已经成立,但是双方当事人约定将来的、可能的、不确定的、合法的某种事实状态,以其将来发生或者不发生作为合同生效或者不生效的条件的赠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者不发生作为合同生效或者不生效的限制条件的赠与合同。所附条件是指合同当事人自己约定的、未来有可能发生的、用来限定合同效力的某种合法事实。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
有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根据本条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对赠与合同的效力附条件,即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所谓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也称附负担赠与合同,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给付义务的合同。其法律特征是:①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②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单务无偿合同;③是一种将义务附加于赠与的合同。
附期合同是指附有未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发生或终止合同的效力。附加期限是双方约定的未来确定到来的时间。附加期限合同中的期限特征在许多方面与附加条件合同中的条件相同。但两者并不完全相同。在附加条件的合同中,条件的成就
附期限合同一般在条件成就是生效或失效 首先,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附期限,即附期限的合同。所谓附期限的合同,是指附有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终止的合同。所附的期限就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