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3
附条件与附期限合同的区别: 1、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 2、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客观的,如果不属于将来或不是确实的事实,则不能成为期限附款。
赠与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赠与财产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种类、数量、质量等内容;赠与的时间,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说明办理有关手续的期限和要求;赠与的原由;附条件的需写明受赠人的义务;其他需要说明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也称附负担的赠与合同,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给付义务的这种合同。 附义务的赠与的效力: 1、受赠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受赠人仅在赠与财产的价值限度内有履行其义务的责任。
赠与合同任意撤销的主要内容是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合同,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和具有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房产赠与合同的有效要件都有:主体要件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主观要件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要件是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法律规定的其他要件。
从性质上来看,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也就是已经承诺就成立的合同。所以,当事人如果就财产赠与达成了一致的意见,赠与合同就生效了,至于赠与合同的履行期限则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负有将其财产给付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按照合同约定负担某种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赠人所负担的义务与赠与人所负义务并不是相互对应的。
附条件和附期限都属于法律行为的附款,是指当事人对于法律行为效果的发生或消灭所加的限制。 所谓条件,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 条件,根据其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作用可分为停止条件和解除条件,以条
1、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 2、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客观的,如果不属于将来或不是确实的事实,则不能成为期限附款。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交付之前一般能撤销相关内容。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权利转让前撤销,但也有例外。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福利、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在赠与人交付赠与财产前不得撤销赠与。在赠与合同中,只要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成立,双方
对于赠与合同的说明有: 1、赠与合同是指赠与方将自己所有的物品、现金或者某种权利赠送给他人的行为。 2、赠与合同通常是单务合同。即合同生效后,赠与方负有将赠与物交给受赠人的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受赠方享有领取赠与物的权利而不承担义务。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