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出资,若是缴纳期限未到,股权是可以转让的。原股东出资义务仍让存在,并不会因为股权的转让而消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向外转让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仍需承担出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如实出资是基本的义务。转让人没有告知受让人未实缴出资的,受让人可以依据股权转让合同追究转让人的违约责任。
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以转让股权。因为因为出资没有实际到位的股东也具有股东资格。股东转让其股权是股东权内容之一,凡具有股东资格的股东都可行使该项权利。
股东未按时出资要对按时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因为这是属于违约行为。股东应当尽快缴足出资,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大股东损害公司利益小股东直接以公司的名义进行代表诉讼。首先应当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监事会不提起的,应当请求董事会提起诉讼。只有当二者都不行使权利时,才能诉讼。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行为是无效的。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小股东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权利,但有下列限制条件: 一、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二、小股东已经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
享有。法律在规定股东享有权利的时候,仅以股东的身份作为享有股东权的基础,而没有附加任何限制或条件,可见,股东只要被公司、工商登记管理机关承认其股东身份,就可以依照法律、章程的规定享有权利,股东享有股东权利与其出资与否没有直接关系,股东有没有
《公司法》及公司法解释 (三)对于股东未实缴出资情况下能否转让股权未作明确规定,当然也即无明文禁止。因此,股东未实缴出资情况下也可以转让股权。 未实缴出资,包括如下两种情形: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应当履行出资义务而未履行出资义务; (2)
出资不足或抽逃资金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股东可以向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但应当遵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出资不足,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该股东应当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出资不足或抽逃资金股东没有丧失股东资格,可以进行股权转让。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