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仲裁员裁决不公平可以申请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 2、裁决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 3、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可以重新申请。双方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未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
申请劳动仲裁的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当事人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
撤销劳动仲裁之后,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劳动仲裁撤销后可以重新申请。撤销劳动仲裁之后,仲裁时效中断,在之后的一年时间内,可以再次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在以下范围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
当事人在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之后,还可以再提出申请。有该情形的,仲裁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当事人可以在时效期间内依法再次去提出申请。
能,但有条件。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