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在婚后也属于其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
婚前拆迁房,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应当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同时,我国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一方婚前就已经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产生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无论是在婚
婚前用个人财产做首付款,向银行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房子登记在出首付这一方名下,但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按揭贷款的,那么如果双方要对房屋进行分割的话,一般是由双方协商房屋归哪一方所有。如果协商不了,一般房子判给登记方,但是另外一方可以要求对婚后
债务追偿权纠纷属于合同纠纷。《民法典》规定了连带债务人之间享有法定追偿权。虽然规定追偿权人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就某个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而言,追偿权人追偿的范围只限于其未履行的份额,不能超出该份额;如果某个被追偿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
无论双方登记结婚多久,婚前财产都不会自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除非双方存在另外的约定,一般情况下不存在婚前财产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首先,婚前财产就是指夫妻之间的其中一方,在双方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既包括了不动产,又包括
债务人没有可执行的财产的,对其采取的措施要根据债务人是否能在未来重新具备偿还能力来确定。首先,如果债务人在未来仍有重新获得偿还能力的可能的,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等到债务人重新获得偿还能力,取得一定财产后再恢复执行。其次,如果债务人在未来丧
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还债的财产的,要根据债务人是否已经丧失了偿还债务的能力,并且在日后有没有重新获得偿债能力的可能,来作为判断的依据。 首先,如果债务人只是暂时名下没有财产,但是仍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那么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在债务人名下有相
首先,在财产被留置时,债务人与留置权人应当约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债务人可以依据留置权人的意思,获得六十日以上的债务履行期限。其次,债务人应当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否则,留置权人可以与其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或
债务人隐匿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债权是合法有效存在的,债务人通过隐匿转移财产,导致自身的财产减少,偿债能力下降,进而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据此行使撤销权,使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
债务人在死亡后没有财产的,首先应当确定其是否有配偶,如果债务人有配偶,并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其配偶有义务对债务进行偿还。其次,如果债务人死亡后没有遗产的,其子女就没有义务对债务进行偿还,但是如果其子女资源对债务偿还的除外。 有以上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构成重复抵押。但是只要债权不超过抵押物的价值,是合法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之前,法律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抄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抵押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
夫妻双方负有债务时可以离婚,但是离婚时要明确债务的分担问题。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后,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清偿的义务;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进行清偿,配偶没有清偿义务。如
婚后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根据以下情况决定: 1、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继承的遗产应该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赠与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