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4
一是对受案范围的总体划定,《行政诉讼法》第2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对受案范围的正面列举,《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
食品用陶瓷的执行标准为GB4806.4-2016。GB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由能在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电工委员会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会员机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是国家强制性国家标准。
1.一种是已经住满五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五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对于已经住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百分之十补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医疗纠纷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 1、故意或恶意行为。 医疗单位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仍然为之。 2、严重不负责的行为。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负有特定的职责,对于患者必须履行积极救治、审慎注意的义务,如果违反这些义务,情节严重的
不适用缓刑的范围有: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不具有悔罪表现的;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等。
行政处罚的程序有简易程序,即可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普通程序,即包括立案、调查、审查调查结果、最后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以及听证程序,即通过举办听证会来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的执行原则具体包括: 1、行政处罚法定原则; 2、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3、公正公开的原则; 4、处罚与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原则; 5、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等。
执行行政处罚的方式有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以及其他的方式。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1.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2. 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
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包括: 1、产品缺陷责任,被侵权人可以主张相应数额的罚款赔偿; 2、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欺骗行为的惩罚性赔偿,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向消费者提供惩罚性赔偿,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者死亡或者严重健康损害的;
范围如下: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 2、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 3、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