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21
1、向死者的配偶追偿。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因此,债权人还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在继承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的处理是:如果有继承人和遗产的,则债务由其继承人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来处理。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则按照遗嘱或者协议继承;如果没有的,则由债务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应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1、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或者被遗赠人要求清偿债务; 2、如果继承人或者被遗赠人放弃继承或者遗赠的,则债权人不能请求其还债。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的处理方式是,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或者被遗赠人要求清偿债务。但如果继承人或者被遗赠人放弃继承或者遗赠的,则债权人不能请求其还债。
债务人死亡后用其遗产偿还债务。法律规定,债务人死亡后,其遗产的继承人只在遗产部分内承担清偿义务。超出债务人遗产的部分,原则上不再由其继承人承担。或者,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找其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说债务人意外死亡,关于债务清偿问题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形: 1、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借款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 2、依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
债务人死亡后,如果欠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其配偶追讨。如果欠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追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
债务人死亡后一般以债务人的遗产清偿债务,如果遗产已经被继承的,由继承人在遗产限度内进行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债务人死亡,其债务应当由继承其遗产的继承人偿还,偿还的范围限于继承遗产的范围。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
务人死亡,并不能因此免除债务。 务人的死亡,既不必然导致债务的消灭,也不是务消灭的法定原因。虽然债权债务关系具有相对性,仅对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但即便在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下,合法的债权依然受到法律的保护,可以在债务人生前财产范围内合法受偿
债务人死亡后没有遗产,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向债务人配偶追讨;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可以向保证人追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
保全财产后债务人一般不能继续使用。法院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来进行财产保全,而财产保全是为了保证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因此债务人不能使用被保全的财产。但债务人提供担保的,可以申请法院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