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婚姻终止的原因有: (一)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 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 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 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离婚而终止婚姻关系。 (二)婚姻因离婚的法律行为而终止。
婚姻终止的原因一:配偶一方死亡。自然死亡,婚姻关系的主体之一已不复存在,必定引起夫妻关系的消灭,并且发生遗产继承等法律后果。在立法上,有的国家明文规定,配偶一方的死亡引起婚姻关系的终止。
婚姻终止的原因如下:1、配偶中的一方死亡,如果是自然死亡的,那么不仅会引起夫妻关系的消灭,还会产生遗产继承等问题,如果是宣告死亡的,那么从生存一方的再婚那天起,其原来的婚姻关系就会消灭,婚姻终止;2、因离婚的法律行为导致婚姻终止,夫妻双方可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合法的转租须符合两个必要条件:合法条件一: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否则无效。合法条件二:转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确实需合理提高,提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具有两种形式: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 (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
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 1、夫妻一方死亡; 2、夫妻协议离婚,完成离婚登记,拿到了离婚证; 3、夫妻诉讼离婚,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双方夫妻关系终止。
导致婚姻终止的原因有: 配偶死亡的法律事实。以配偶的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为婚姻终止的原因; 离婚的法律行为。即配偶双方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自离婚协议登记生效或离婚判决生效之时起,婚姻关系即告终止。
(一)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二)双方为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三)男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早于二十周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无效婚姻的认定情形: (一)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二)双方为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三)男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早于二十周岁。
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中不包括夫妻分居达到一定的年限,无效婚姻是指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的。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