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7
《民法典》没有关于涉外婚姻案件管辖的规定,该管辖内容由《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解释规定,即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离婚等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军人离婚案件的受理条件和普通的离婚案件一样,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原告为适格原告,并且在起诉离婚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明确的被告;双方之间已领取结婚证,形成了合法有效的夫妻关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一、双方均为中国国籍,在国内登记结婚,但一方在国外不能回国的,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关系。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一方为中国公民,一方为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登记结婚的,国外一方能回国,双方到当事的涉外婚姻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内,一方居住在国外的,居住在国内的一方可以向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外国人的,那应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双方要在国外起诉离婚的,那就由国外的法院管辖。
对于涉外财产,在国内的法院一般无法进行分割,国内的法院在受理离婚诉讼时可能会以没有管辖权而不处理,但是夫妻双方可以就境外财产进行协商处理,形成的书面协议可以被支持。 《民法典》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领
《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
我国法院在处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首先应当确定该案适用的准据法。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则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离婚的相关规定, 1、夫妻双方如果是自愿离婚,应该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并需要双方亲自至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其中,离婚协议应该明确约定双方属于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的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在涉外离婚案件中,对于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如果协议选择了适用特定法律的,从约定。如果没有选择的,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如果最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