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交通事故调解书达不成协议的,则可以通过起诉进行解决。如果无法通过公安机关调解来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申请复核。复核可以向作出责任事故决定的部门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同一事故复核只能一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在制作后三日内送达当
肇事司机不到庭没有关系,对方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并判决的。 1、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交通事故责任方垫付的钱,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只造成轻微的交通事故,却被受伤的人讹诈的,应这样处理: 1、立刻报警请求交通管理部门就赔偿争议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应当制作调解书; 2、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就赔偿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3、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
1、车祸确实造成当事人的人身伤害,如果当事人对肇事者达成的私了协议的内容存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 2、实践中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主持下达成的所谓的私了协议,不属于人民调解的性质,也不是诉讼程序中
轻微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又不赔偿的,受害方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对调解结果不满意或者对方不同意调解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在对方不理赔的时候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
在交通事故中,如对方车辆因为某些原因没有购买保险而与其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司机不能给予任何赔偿的话或者故意拖延或故意拒付相关赔偿,那么这个时候就可以向自己所购保险的保险公司根据关于车辆损失的商业保险合同,要求自己的保险公司支付汽车维修费用,
如果肇事者没有能力支付受害者赔偿金的,受害者可以要求法院对肇事车辆(肇事车辆归肇事者所有)进行查封拍卖,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向申请执行人签发一个债权凭证。如果被执行人在10年之内有可被执行的财产,申请人可以随时申请人民
交通事故人伤不签字的,那么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且如果没有伤者,交通事故只造成物损,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一方,可以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