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保证人破产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保证债权属于或然债权,在一般保证中对主债务人的财产执行完毕前,或者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只有在债务人不履行责任,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
连带保证人破产申报债权可以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准备好债权申报需要的资料进行申报,包括债权数额和有无担保的书面说明以及相关的证据,还有对于是连带债权的说明。
债务的保证人若破产,债权人通常是可以申报债权的,但在通过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确认的情况下才可以作为一般债权人参与破产财产分配。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担保人破产债权申报应当提交有关证据,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破产清算未申报的债权可以补充申报,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清偿,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不能全额清偿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的财产予以清偿。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还可以申报。但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一、破产债权申报的条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债务人申请破产的债权人要及时申报债权。注意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
债务人申请破产债权人应在法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是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
保证人破产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保证债权属于或然债权,在一般保证中对主债务人的财产执行完毕前,或者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只有在债务人不履行责任,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基于此,保证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承担多大的保证责任具有不确定性
企业破产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债权申报期限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