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4
建筑工程合同的无效款的结算一般是照施工方实际已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付款,若建设工程经竣工检验不合格的,施工方应当予以修复,在经修复验收合格后,双方按照施工方实际已经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付款,但发包方可以要求施工方承担修复费用,如果验收不合格的,发包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双方应当按照施工方实际已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付款。 若建设工程经竣工检验不合格的,施工方应当予以修复,在经修复验收合格后,双方按照施工方实际已经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付款,但发包方可以要求施工方承担修
建设工程挂靠被法律所禁止,其本质上属于借名经营,指的是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与其他有施工资质的单位达成协议,支付一定管理费后以后者的名义承揽工程。但被挂靠单位不具体承担施工或实质管理义务,由挂靠单位参与施工等活动。要注意的是,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结算依据: 1、建设单位与承建(施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建筑法及建设部、省、市建筑市场管理规定; 3、建设部、各省市有关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补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等。
我国目前采用的工程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按月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第二种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
建筑工程中途停工的承包人应当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工程师对承包人的索赔申请进行审核,认可该项索赔后通知承包人,发包人审批工程师的索赔处理证明,承包人作出是否接受最终索赔的决定。
1、施工总平面布置管理:合理、高效、各专业协调性好,塔基等重要垂直运输设备布局合理,满足生产需要; 2、施工进度:人材机组织协调好,进度满足合同及计划要求; 3、质量管理:工程质量,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质量控制满足合同及规范要求; 4、安
建筑工人工伤工资赔偿标准应该是全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员工在工伤期间不能上班,但是公司是需要支付给员工全部的薪资而不是只发底薪,如果公司未按规定来发工资,员工可以依据相关的法律来对公司进行上诉。相关机构会根据国家规定来对公司进行要求。
建筑工程结算依据是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进行结算的。建筑工程结算中涉及到的项目是非常的多的,由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双方约定,包括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双方确认追加或减少的工程价款;双方确认的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