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诈骗罪中的诈骗行为,表现为行为人想受骗者表示某种虚假的事项,我国刑法解释论上习惯于采用“行为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表述。 所谓的“虚构事实”是指捏造客观上并不存在或者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实。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虚构的事实,既可以是全部的事实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
保险诈骗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 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 2、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虚假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编造未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
诈骗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目的。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诈骗罪客观上表现为利用欺诈骗取大量公私财产。诈骗罪侵犯的
如果数额较大没钱还以后会考虑用房子抵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构成
1、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3、
首先,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其次,《刑法修正案(七)》:四、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欺骗感情是否属于诈骗罪,需要根据以下情况而定: 1、单纯的欺骗感情,没有涉及到财产的行为,不属于诈骗; 2、如果在欺骗感情中涉及到财产的行为,达到立案标
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骗行为,骗取对方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合同诈骗罪则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首先,这两个罪名之间是一般与特别的关系,
强迫交易罪和敲诈勒索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1、客体不同。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对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