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5
代位继承权包括: 一、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在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不存在代位继承问题; (二)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 (四)代位继承人的代位权以被代位
以下情况下适用代位继承: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 4、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或遗赠。
代位继承需要的条件有: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代位继承人必须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优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
代位继承需要的条件如下: 1、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无权成为被代位的继承人; 3、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代位继承使用的情况如下: 1、被代位继承人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被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且没有丧失继承权; 3、代位继承人须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不受辈数的限制,这里的直系血亲包括拟制血亲,如被代位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
孙子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 1、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孙子是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继承人享有合法的继承权; 4、只能继承继承人应继承的部分。
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上拟制的血亲。 具体而言,包括: 1、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晚辈自然直系血亲; 2、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 3、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
代理与承包的区别具体如下: 1、代理是以本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而承包在承包权限内以自己名义从事活动; 2、后果承担不同,代理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承包由自己承担; 3、权限不同。 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