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1
强奸罪与奸淫幼女罪区别: 1、侵害的客体不同,强奸罪侵害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而奸淫幼女罪是幼女的身心健康; 2、客观方面不同; 3、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强奸罪,行为人必须具有奸淫的目的,而奸淫幼女罪不仅具有奸淫幼女的目的,而且必
对于强奸幼女的犯罪行为,给予的处罚同样也是根据犯罪情节而定的。一般的量刑是在三到十年有期徒刑之间从重处罚,而要是由特殊情节,如奸淫幼女多人、二人以上轮奸等,那么就会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之间量刑处罚。
嫖宿幼女罪,是指嫖宿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行为。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 (又叫性暴力、性
1、强奸罪与奸淫幼女罪区别: (1)侵害的客体不同。 (2)客观方面不同。 (3)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 2、《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强奸罪,是指触犯《刑法》第236条的规定,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的行为。 2.《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奸淫幼女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
强奸罪与奸淫幼女罪的区别主要有: 1.侵害的客体不同。强奸罪侵害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而奸淫幼女罪侵害的客体、则是幼女的身心健康。 2.客观方面不同,强奸罪,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从他手
1.强奸罪,是指触犯《刑法》第236条的规定,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的行为。 2.《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奸淫幼女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
与幼女性交构成强奸罪,量刑标准为: 1、行为人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应当从重处罚; 2、如果行为人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或者奸淫幼女多人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罪的犯罪构成
强奸罪是违反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行为人触犯强奸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恶劣,还可以对行为人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例如两个人以上对被害人进行轮奸的,或者使得被害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
强奸,是在被害人不愿意的情况下,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使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行为。 通奸,是指已经结婚的人自愿与配偶以外的异性发生性行为的行为。 强奸与通奸的主要区别是: 一方与他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嫁祸于人等情况,把通奸说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