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离婚协议书原件丢了,丢失方需要办理补办手续。可以带着离婚证和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注销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婚姻注销中心的工作人员会把离婚的档案调出来,丢失方可以按其自己的申请,把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
(一)保险合同原件; (二)投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三)投保人的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 (四)被保险人门(急)诊病历原件; (五)被保险人诊断证明书原件医疗机构出具,加盖印章; (六)被保险人住院病历复印件及出院小结原件; (七)被保
合同原件丢失了的处理办法:当事人可以提供复印件或者与对方当事人协商重新达成新的协议或者补充协议。如果复印件是真实的,有其他证据能与之印证的,并且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出异议或者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复印件是有法律效力的。
1、先补办户口本,补办户口本后,再补办结婚证。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
离婚证申报条件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
【法律意见】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七条办理离婚登记形成的下列材料应当归档:(一)《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二)《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三)当事人结婚证复印件;(四)当事人离婚协议书;(五)当事人身份
1、先去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可以选择”先补结婚证再办离婚证”的方式,即双方先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2、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当事人应对结婚
原单位的离职证明丢了的,劳动者可以到原单位要一份复印件,也可以找原单位重新开一份离职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原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离职证明上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劳动关系日
办离婚结婚证丢了,不能办离婚手续。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者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
因为离婚证丢失而需要补办的,当事人要到原来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补领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需要出具的证件有: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香港居民,需要出具香港居民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