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构成强迫卖淫罪的要件包括: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强迫妇女或幼女等第三人卖淫的行为,其中幼女一般指未满14周岁的女子; 3、主体是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强奸罪符合下列条件才能成立: 1、强奸罪的主体一般是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 2、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且以奸淫女性为目的; 3、侵犯的客体是妇女不可侵犯的性权利; 4、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
违法强奸成年女性的,应当构成犯罪。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无论女性年龄的大小,均构成强奸罪。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强奸罪的犯罪手段有:行为人在实施强奸行为时,主要使用的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一)“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 (二)“胁迫手段”,是指犯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成立强奸罪的条件如下: 一、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二、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
强奸罪的犯罪成立要件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包括:主体为特殊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所侵害的客体为女性按照自己意志决定是否决定进行性行为的正当权利;客观方面则表现为罪犯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违法手段,迫使女性与其发
成立强奸罪的条件包括:侵犯的客体为妇女性的性自由权;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主体为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着手的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认定着手实行犯罪提供了一般标准。
婚内强奸,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亦有特指在婚姻状况处于非正常的情况下,如分居、提起离婚诉讼等期间),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婚内强奸这一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陌生。婚内强奸肯定是违法行为,至于
我国刑法关于强奸保护的是妇女的性的自主权利,强奸人妖主观上属于认识错误是不可罚的行为,故不构成强奸罪一罪,但完全可能构成猥亵罪或侮辱罪或者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