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房产第一继承人的分配比例一般是1:1。如果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遗产顺序中排在第一顺序的是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时,法定继承人并不是同时参加继承的,只有在没有前位顺序继承人,或者前位顺序继承人都放弃、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才由后位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中的继承人未必能够继承全部的财产,如果是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的,可以继承全部财产;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将部分或者全部遗产指定给第一顺序以外的人继承的,就不可以继承全部遗产。
法定第一继承人除了亲生父母外还包括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当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遗赠时,被继承人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即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而这里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当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
1、父亲去世,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法定继承中,子女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
妻子和孩子同是第一继承人。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和配偶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顺序为: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
第一继承人可以是配偶也可以是子女。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则遗嘱设立的继承人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如果被继承人没有设立遗嘱,则应该按照法定继承继承,此时,配偶和子女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然后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房产继承
配偶、子女以及父母都是财产第一继承人。对于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其中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不平等的情况有: 1、对于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2、当被继承人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应该多分; 3、有扶养能
按遗嘱分,要是没有有力的证明,在法律上是平分的,可能如果子女未成年或者父母没有自理能力的会多分一些。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
根据我国《民法典》之规定,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这里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则包括婚生和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是没有继承顺位的,也即原则上同一顺位继承人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子女、配偶、父母。另外,丧偶的夫或妻对岳父母或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对于法定第一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