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二十日。 1、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须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明事实。 2、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关系明确。 3、争议
简易程序的简易性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起诉和答辩的方式简便,可以口头起诉和口头答辩。 (二)受理程序简便。 (三)传唤方式简便。 (四)审判组织采取独任制。 (五)庭审程序简便。 (六)裁判文书的制作可以视情况作适当简化。 (七)
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三个月,自立案之日起算。 延期审理的情形有: 第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第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第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适用条件如下: (1)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两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2)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处以警告
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有: 1、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2、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3、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行政诉讼案件全部诉讼流程是什么 1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如下: 1、结婚时间短,财产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 2、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只是给付时间和金额上有争议的案件; 3、确认或变更收养、扶养关系,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 4、借贷关系明确,证据充分和金额不大的债务案件; 5、
适用简易程序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为: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或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或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适用条件有: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民事诉讼所适用的简易程序,进行适用的条件包括: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规定,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刑事简易程序较普通程序有很大的简化,但刑事简易程序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刑事简易程序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则不适用。 (二)刑事简易程序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适用。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虽然也有第一审案件,但不能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是: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2)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3)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刑事案件简易程
刑事案件中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有: 1、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被告人不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异议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