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后开始支付双倍工资,最多可以支付十一个月。 单位不缴纳社保,如果员工因此辞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如果单位不给予补偿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即使是员工自愿不参加社保,当遇到社保核查时,用人单位也要补缴社保。但是对用人单位返聘人员,可以不交社会保险。
可以拒绝签订,因为劳动合同是双方义务和权利的协议。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后,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也是劳动争议发生后处理争议的重要依据。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辞退职工: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没有以上情况辞退职工的应给予补偿。
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交社保,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协商处理,无法协商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
1、可以到当地的社保局和地税局投诉,寻求行政部门处理。 2、如果社保局对投诉不处理,不作为,可以行政诉讼,起诉社保局,要求对补交社保问题作出处理。去投诉时,要写书面的投诉资料,另外还要将劳动合同、厂牌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复印给社保局和地税局
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都应当缴纳。社保是国家给到一项福利待遇,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签订劳动合同要交社保。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并且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因此,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却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单位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义务。单位拒不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可以用协商、仲裁、起诉等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