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抵押合同包括下列条款: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4、担保的范围。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借款合同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 2、借款币种。 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 3、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即贷款在生产和再生产
购房合同应含的主要条款有:买卖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
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合同应当包括的条款有:(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合同应当包括的条款有: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房地产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 主债权、利息、延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抵押担保的范围,就是指抵押关系成立之后,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债权人要实现抵押权,在什么范围内优先受偿的问题。
房产抵押包含土地使用权,不包含土地所有权。我国实施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原则,房屋以及其他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质押合同和抵押合同的区别有: 1.合同生效日期不同,质押合同自质押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2.担保期限内担保物归属对象不同,质押合同担保期限内担保物归质权人占有;抵押合同担保期限内担保物不归债务人占有。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
订立购房合同可以写明当事人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与违约责任等。
房地产抵押合同的订立应当写明抵押房地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的范围等。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有: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的债务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抵押担保的范围; 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余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