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江苏省农村宅基地面积规定的标准是根据区划来确定的,城市郊区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下的县,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一百三十五平方米;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上的县,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是指本宅基地的建筑物的占地面积与本宅基地的空坝的面积之和。而房产面积是指宅基地建造的地面面积。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黑龙江省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是:使用耕地的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黑龙江省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是:使用耕地的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四川的标准是:城镇居民修建住宅用地,大中城市每人不得超过10平方米,小城市和镇每人不得超过15平方米,四人以上的户按四人计算;农村居民或回乡落户的干部、职工、城镇居民修建住宅,每人20至30平方米,四人以上的户按四人计算。
农村宅基地(含建筑面积和附属设施面积)的用地标准实行上限控制。按照村内人均耕地1.95亩以上、1.95-1亩、1亩以下3个档,宅基地占地面积不超过 400、300、200平方米标准。具体占地面积,由各市、县人民政府具体规定。
农村宅基地标准面积是占用农用地每处不超过200平方米,占用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每处不超过233平方米。 一、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
广西农村宅基地面积的标准分为两种,第1种就是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第2种是山区,其中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的面积是不可以超过100平米的,山区的面积是不可以超过150平米的,这里的面积都是以户为单位的。广西农村的居民只可以拥有一处宅基地,而且再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