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加班费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工作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
每周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十八个小时,每天不得超过三小时,如果单位的确有劳动任务安排员工加班的,需要给员工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加班工资要是平时工资的三倍以上。如果单位对员工长时间加班,员工有权提出抗议。
员工加班必须员工自己同意,用人单位不得强迫。 加班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周一到周五,每天超过8小时就算加班。每周平均工作时间40小时,超过40小时就算加班。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值班费与加班费间的区别:加班是指工人在正常工作时间外继续从事自己的工作。周末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给予补休能安排补休的,按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单位安排员工值班,值班费的支付方式与加班工资的计算不同。因为工人在值班期间不
主动延时工作未必属于加班。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是职工的职责所在,在公司交办的任务不违反通常工作量的情况下,职工因自身能力不能完成而自愿加班,是对自身能力不足的补充,而与公司无关。而给付加班工资的基本要求,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
用人单位如果在午休时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支付加班费。如果劳动者自愿加班的,则单位不需要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如果午休属于劳动者的休息时间的,在午休时间加班应当支付加班费。劳动法仅规定了职工每天工时不超过八小时,但未规定午餐时间是否应算作工作时间。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法律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此,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以外被延长的工作时间,是加班。
加班是按单位的安排延长工作时间,而值班一般是按安排在规定的正常工作内从事工作。区分二者应当综合考虑以下要素:用人单位是否对劳动者提出了加班的要求;是否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劳动者是否提供劳动;根据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者提供劳动是否属于加班
区分加班与值班:值班是指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加班则指劳动者在平时正常工作时间外,继续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
值班是指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一般为非生产性的责任,如看门、接听电话等。加班则指劳动者在平时正常工作时间外,继续从事自己的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