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7
行政处罚的行为: 1、警诫罚,如给予违法行为人批评、警告、通报等; 2、财产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 3、行为罚,如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暂停或取消从业资格等; 4、人身罚,如行政拘留等。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案件办理的有关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回避,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其他负责人的回避,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决定;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包括总则、管辖、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执行与结案、附则七个章节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两个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自发生争议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
税务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实际上就是税务机关。税务行政处罚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以及其他与税务行政处罚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以下简称当事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
1、(1)范围不同。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这两个的范围不一样,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都是单独的。 (2)制定主体不同。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而部门规章是适用于国务院各部门、各委员会、审计署等这些部门自己发布的。 (3)适用对象不同。行政法规是为领导
颁发测绘资质证书部门决定的行政处罚不包括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降低测绘资质等级、暂扣测绘资质证书、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测绘资质证书的部门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决定。
政处罚听证制度是,受行政处罚对处罚结果产生异议后,进行申辩的一种法律途径,这体现了我国行政处罚维权的多样性,也是给予被处罚人申请从新认定的机会,是解决行政纠纷快捷高效的办法,在行政机关告知可要求听证权利后,受处罚的当事人如要求听证的,应当在
行政处罚的设定和行政处罚的实施。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指法律规定的有权力设定行为规范的国家机关首次独立自主地规定何种行为是违法行为,并规定给予该种违法行为以何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设定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哪一级国家机关、哪一类性质的国家机关有设定何
根据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向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国务院通常实行“自我管辖”,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事实和证据; 3、处罚种类和依据; 4、处罚方式和期限;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监察由国务院监察机关负责全国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 行政监察是指国家行政机构内监督职权的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进行的监视和督察。
行政处罚的授权机关是特定的国家机关,是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制定权的国家机关,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省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