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是: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2、采用书面形式; 3、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 4、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变更劳动合同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 2、用人单位提出变更或者劳动者提出变更;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等。
只要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一致后决定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即可变更,在变更劳动合同的过程中要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允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经过另一方的同意擅自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这样的变更是无效的。
允许担保合同变更的情况有双方协商变更。若是合同属于可撤销的,不能请求人民法院变更合同,只能请求撤销合同。但是双方可以自行变更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变更劳动合同的手续是: 1、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告知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 2、在一定的期限内双方进行协商; 3、签订变更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变更的时间,且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劳动合同的一般包括两种类型:法定变更和协议变更。法定变更是指在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经过当事人一方提出,可以变更企业劳动合同;协议变更是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对企业劳动合同经变更,同时这种变更也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具体指的是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发生变更,一般是用人单位变更,比如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但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由于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劳动合同的未变更部分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的变更主要反映在四个方面: (一)是生产或者工作任务的增加或减少; (二)是劳动合同期限的延长或缩短; (
具有下列情形的合同可以变更: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2、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 3、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劳动合同变更是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主体双方同时变更情形:第一类是企业合并、分立的情况,第二类是用人单位将员工转至关联企业或其他公司的情况。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可以继续履行原合同,劳动合同继续有效;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根据劳动者已提供服务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协商,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如果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 第二,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