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股东变更后,之前股东会决议继续有效。除非有新的股东会决议撤销或终止之前股东会决议。在之前股东会决议继续有效情况下,新股东不必然承担原股东会决议的义务,要看新股东与原股东之间的约定。
分公司不可以加入新股东。因为分公司是没有股份的,分公司的一切民事活动均由总公司控制,没有独立的意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股东会决议章程不一致的解决办法是,首先违反了公司的章程,应当撤销决议,分析事情可以考虑重新决议。之后可以进行章程的修正,制定科学合法的、富有前瞻性的章程。
时间:20xx年3月4日 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主持人、记录人:李四四 参会人员:李四四、张三三 经与会股东一致通过,做出如下决议: 1、通过公司章程,共八章二十五条。 2、由李四四、张三三作为股东共同
xx 市 xx 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xx 市 xx 有限公司 xx 分公司 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 2013 年 06 月 03 日 会议地点: XXXXXXXXXX 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会议 参加会
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一人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参考范本) 股东: 股东决定: 1、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注册的股东决定需要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
股东决议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公司的全体员工有效。股东作出决议应当召开股东会会议,或者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 1、侵害股东权利。此种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下面几种: 首先,如果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效力强制性规定的,决议无效。效力强制性规定,指的是对违法行为的效力进行直接规定,或者引致其他法律条文,其他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该违法行为效力的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赔偿责任是指,在股东会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股东可以提起决议无效之诉,法院宣告无效后,对于已经变更登记的应当撤销变更登记,同时对股东造成损害的,应当进行赔偿。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决议瑕疵可以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