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申请取保候审是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此外,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应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1、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书面申请以及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提出保证人填写保证书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
取保候审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公安机关执行。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向办案单位提出申请,办案单位认为取保候审后不致发生社会危害的,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1、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书面申请以及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提出保证人填写保证书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
申请人:王某某,女,汉族, 1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00237***** x,地区为***区*街道**号,***区*.街道**号,联系电话: 135*****x系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之女。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女,汉族
取保侯审申请的条件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均可决定取保候审,但是法律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的次数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限制。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
取保候审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多次申请的,但只能办理一次。具体如下所示: 1、取保候审指在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
1、一般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书写取保候审申请书并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提交。 2、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书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是否允许取保候审的决定。
1、一般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书写取保候审申请书并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提交。 2、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书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是否允许取保候审的决定。
犯罪嫌疑人被拘留或逮捕后,假如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可以请求取保候审,请求取保候审应当提供《取保候审请求书》和《保证书》。从犯取保候审请求书格式与其他取保候审请求书格式一致,包括请求人和被请求人的基本信息:1、请求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