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免除债务的法律后果有: (1)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 (2)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免除了对方债务,也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债权,债权消灭,从权利也随之消灭。
债务转让有以下法律后果: 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 2、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3、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债务转让有以下法律后果: 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 2、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3、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债权转让的法律后果: (一)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 (二)抗辩权随之移转,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三)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债务转让未经债权人同意是没有效的。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均应依法履行各自的义务。接受债务人履行义务,是债权人的法定权利。债务人未经债权人同意转移债务,是对债权人合法权利的侵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自愿原则,侵犯了债权人的利益。
债务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 法律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混同发生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概括承受 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主要有: (1
主债权转让的,主要有以下法律后果: 1、主债权人在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后,受让人就有权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能无故拒绝。 2、担保银行只在原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债权人在转让主债权时扩张了主债权及
债务混同在法律中的规定为:债权债务消灭,因为一般债权债务混同包括的情形为,所有权与他物权同归一人,债权与债务同归一人,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同归一人等。
债务转移的法律后果为应当由承担人代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在一般情况下,权人转让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另外,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的混同是指债权债务同归一人,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混同是债消灭的原因之一。债的混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混同包括三种情形: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于同一人;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归属于同一人。狭义的混同仅指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
免除债权的法律后果是: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以及当事人需要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债务转移的法律后果为:如果是全部转让,则原债务人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新的债务人需要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债务转移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
免除债务的法律后果如下: 1、债务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 2、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等也随之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