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5
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在《刑法》中的正确表述应为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其犯罪构成应有: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野生动物
1.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严重是指达到各野生动物相应
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认定: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侵犯的对象是濒危野生动物制品; 2、主要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3、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销售濒危野生动物产品; 4、主
本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本罪对象只能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产品。1988年11月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
认定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后,犯此罪的行为人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行为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金钱作价,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情节特别严重的,加重处罚。
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才会构成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指的是行为人违反了海关的规定要求,躲避海关的监管,非法携带、运输或者邮寄我国规定的珍贵动物、以及珍贵动物制品,进、出国境的行为;珍贵动物,主要是针对中国特有的珍贵稀有动物、以及虽然不属于我国的特产,但在世界上已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新立案标准为:行为人非法猎捕、杀害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主要包含了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及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
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国家规定,采用非法手段,通过非法途径,在没有取得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许可证规定的面积、株数、树种的情况下,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就构成了非法采伐珍贵树木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