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1
医疗司法鉴定的程序如下: 1、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提交相关鉴定材料; 2、审查: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 3、受理: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4
首次鉴定后可以再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有效期为一年。换而言之,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超过时效而申请的,将失去鉴定意义。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负责组织医
鉴定时效为一年。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如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之日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起一年。如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时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鉴定亦没有实质意义。
四级医疗事故的鉴定标准如下:该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后果。比如说造成患者延误治病时机,病情加重,延长治疗时间,对患者造成不应有的严重痛苦,但未造成器官功能方面的障碍,愈合尚好,不影响劳动等情况。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
医疗事故鉴定部门是由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