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不意味着结案,如果双方同意决定书的内容就进入执行阶段,如果被处罚人不服的话可以向县一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不服复议结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不申请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处罚决定。
如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且依法当场收缴罚款的,当事人可以当场缴纳;如果是规定了一定的缴纳日期,则当事人应在指定日期内,一般是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大亮点如下: 1、增加处罚种类,根据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
重新立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证据包括: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电子数据; 5、证人证言; 6、当事人的陈述;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重新立案作出行政
实施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是: 1、立案:对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环境违法行为; 2、调查取证; 3、调查报告; 4、审查、决定:法制机构依法审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报本部门负责人决定; 5、事先告知, 6、行政处罚决定书; 7、执行; 8、强
行政机关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提出听证申请的权利,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行政机关需要指定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证。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处罚的期限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办理分期的,首先需要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向行政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其中说明不能缴纳的原因。经行政机关审查批准后,当事人可以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
收到行政处罚单,对其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当在六个月内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载明原被告相关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信息的起诉状,经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受理的即起诉成功。
行政机关对于公司进行的行政处罚确有错误的,可以立即予以撤销,也可以由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后撤销。《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
一般是不会消除的。不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只要公安机关处理后,都要作为案件档案留存。 1、为了保存案件材料,以备上级核查和备案。 2、为了给案件当事人在对该案进行复核时有案可查。 3、为了确保将来被处理人再次出现违法甚至犯罪时,作为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