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购房合同书丢失后应当及时补办。房屋未做预售登记前,买受人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沟通遗失情况,重新签订购房合同;房屋已做预售登记后,买受人可以到房管局申请调档,调取购房合同和发票档案。
如果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的,将丢失的合同作废,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即可。做了预售登记的,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即可。
购房合同丢失的处理: 1、与开发商协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买现房的,补办丢失材料; 3、买期房的,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4、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等。
购房合同丢了,可以到开发商处补办,开发商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为买方补办合同。只要当时的房子在购买时办理的是合法的手续,那在政府部门的系统中就是可以查得到的,只需要补办丢失的材料即可。
购房合同丢失了是可以到相应部门进行补办的。分购买的是现房还是期房有不同的补办手续,如果购买的是现房,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即可,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
购房合同丢了,如果是没有做预售登记的,可以与开发商约定将丢失的合同作废,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做了预售登记的,首先要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公示期满后,当事人可以拿着报纸,去相关机关申请注销签订的合同,并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即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会有两份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备案一份,购房者自己保管一份。如果购房合同没有进行登记的,丢失合同后,把丢失那份作废,花50块钱签订新合同即可。如果购房合同已经进行预售登记,购房合同丢失后,在报纸上发合同作废声明。满三个月后就可
购房合同丢失的,如果还没有进行预售登记,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补办合同将丢失的合同作废,重新签订合同;如果已经进行预售登记,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内没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注销,并重新签订合同。
如果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的,将丢失的合同作废,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即可。 做了预售登记的,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即可。
购房合同丢了怎么补办,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还没有进行预售登记,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补办合同,或者将丢失的合同作废,重新签订合同; 2、如果已经进行预售登记,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内没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注销,并重新签订合同
如果购房合同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如果购房发票是开发商开具的,丢失了可以到开发商处,把电子票记录调出来重新打印,或者把发票存根联复印,写上“此件与原件相符”的字样,打印件或复印件加盖该公司
房东的租房合同丢了应当及时联系租客复印合同或重新签订,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可以诉诸法律,由法院调查取证后裁定;与中介公司签订的租房合同丢失,房东可以直接联系中介公司进行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