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保全财产要担保。如果不提供担保,法院会驳回保全请求。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
诉前财产保全条件有: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只要实际情况允许就可以无限次数的为他人做贷款担保人。为他人做贷款担保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是当地的固定居民,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3.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拥有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 5.贷款机构要
申请财产保全后,如果是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费用;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遭遇家庭暴力且经济困难等情形,人民法院可以要求不提供担保。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
1、人民法院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可以提供现金担保,也可以提供实物担保,所以人民法院同意的,可以用车辆为财产保全担保。 2、申请保全人或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财产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出具担保书。担保书应当载明担保人、担保方式、担保范围
财产保全担保,也叫诉讼保全,是指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即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
财产保全担保是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时,向法院提供的保证对因财产保全不当给被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担保。由于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有可能影响被申请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导致一定的损失,为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们国家的《民事诉讼法》规定诉前财产保全担保费用不同的地方标准不一样,而且还有你保全的财产的价值有关。申请财产保全时,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担保的数额与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基本相当。在我国,一般情况下标准是财产数额不超过1
财产保全担保,就是申请保全的人在向人民法院申请时提供的担保,如果被申请人或案外人因为法院保全行为的错误而产生损失,则可以由申请人或担保人予以赔偿的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为诉前保全提供担保的叫诉前保全担保,诉前保全担保是必须的;为诉中保全提供担
不一定要交,看法院要求。 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不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则不需要交保证金或提供其它方式的担保; 如果法院要求提供担保的,则可以以交保证金的形式进行担保,但也可以提供房产、汽车等财产进行担保。
可以进行保全,但是人民法院对债务人的债权进行保全,除应具备普通财产保全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 1、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债务人所实际占有和支配的货币和物资,客观上不能满足或不足以满足保全请求;二是债
起诉前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将财产保全分为两种:一种是诉前财产保全,即在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保全成功后再向法院递交起诉资料;一种是诉中财产保全,即向法院递交起诉资料立案后再申请财产保全。但起
起诉前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保全对方的财产。《民事诉讼法》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