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2
法律对于军人结婚的规定一般是要求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这是禁止性规定,而还存在一些适用性规定,即军队干部选择的配偶必须符合军队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战士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因此法律对于军人结婚的规定一
(一)军人结婚年龄原则上按照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执行。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二)军队干部选择的配偶必须符合军队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三)战士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 (四)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
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负责审批。营职、专业技术10级以下军官和职级相当的文职干部、士官、军队正式职工申请结婚的,由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现役军人结婚必须提前1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
现役军人结婚的规定:凡应征入伍的,不准在部队和驻军中寻找对象,在服现役期间不准结婚。现役军人应当遵守婚姻法,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未婚同居和婚外性行为。现役军人要慎重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要主动向本单位党组织报告,团级以上
军人结婚的程序:(1)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盖公章。(3)政审函调。(4)开结婚介绍信。(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6)拍照片,2寸的那种彩色合影
通常情况下,如果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法院管辖。如果一方是军人,另一方不是,军人对非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的,那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且一方是文职军人的,那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果非军人对
军婚是可以离的,只是有一些限制性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军人一方享有离婚一票否决权,这种离婚一票否决权只具有相对意义,否决离婚这一票能不能产生不准离婚的法律后果,不仅取决于军人一方的愿望,也
破坏军婚罪的法律适用有,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于军婚离婚的法律有如下规定: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要离婚,必须要征得军人的同意,但是军人有重大过错的可以除外。军人配偶提出离婚,是军人重大过错造成的,非军人配偶也是可以申请离婚的,但是过错仅限于重大过错,而非一般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军人结婚年龄决定男性在25岁以后完婚,女性在23岁以后完婚,部队结婚的条件: 1、现役士兵和军官不得在驻地内部寻找对象,在军校上学的干部或者士兵在校期间也不允许结婚; 2、军人在恋爱婚姻期间要遵守法律道德的规定,不能未婚先孕,不能未婚同居等
军人离婚在法律上的特殊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人不同意离婚时,应教育原告珍惜与军人的夫妻关系,尽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
现役军人结婚有下列规定:1.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的结婚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2.准备好《军官证》或《士兵证》、《婚姻状况证明》和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