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4条规定: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足额”包括四重意思:缴费年限要足;缴费险种要足;缴费人数要足;缴费数额要足。满足上述条件才算足额支付社保。
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就注明出院后的休假天数; 伤者单位出具出险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扣款证明及纳税证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因休假而造成的收入减少的部
工伤保险报销帐务处理:发生工伤事故后,向职工垫付医药费: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保险公司或社保赔付公司垫付的药费时:借:银行存款或现金;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其他。
工伤保险费率的确定应把握以下原则:一是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现收现付制,也就是当期征缴的工伤保险费用于支付当期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及其他合法支出。工伤保险费率的确定,应该保证各项工伤保险待
各地区关于缴费比例各不相同,要到人社部门具体询问政策。完善工伤保险费计缴方式。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应以工资总额为基数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可以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
用人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工人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1、根据省、自治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
第一,用人单位应当从发生工伤事故的一个月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第二,由办理的社会保险机构对工伤事故进行鉴定,查明是否属于工伤赔偿的范围之内。第三,工伤鉴定是根据申请认定的职工确定是工伤的基础上,等待医疗完结或者医疗期满后,由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