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5
拘传是指侦查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拘传与传唤的区别有:法律性质不同,传唤是一种侦查手段,等同于通知,不具备强制性。拘传则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可以使用戒具。实施机关不同,传唤由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
在刑事诉讼中,拘传是一种强制措施,是公安、检察院或者是法院强制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到案接受询问的一种强制措施,必须采取书面的形式,但是传唤则属于一种通知方式,不是强制措施的一种,可以口头进行传唤。一次拘传不可以超过12个小时,也不
传唤时间结束前以下情形可以刑事拘留: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检察机关立案后,纪检部门还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纪检部门讯问犯罪嫌疑人是通过讯问了解、调查其他违纪但还没有被检察机关立案的相关人员的违纪事实,这时候如实揭发其他违纪人员可能会立功。传唤行为属于刑事诉讼活动的一个程序性法律行为。传唤是对未被羁押
刑事传唤是司法机关为通知当事人到达指定的时间、地点而采取的措施。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地点或者住所、单位进行讯问,但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件。传唤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程序的及时规划和处理,并且必须使用
不合法。不立案是不能进行刑事传唤的。在立案前,虽然不能传唤,但可以调查取证。刑事传唤一般在案件立案后才可以进行,该行为属于刑事诉讼中的程序性法律行为,是对已经立案,但尚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规定的到案程序,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
刑事传唤的含义是:司法机关为通知当事人到达指定的时间、地点而采取的措施。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公安机关在对违法行为人作出治安拘留的处罚决定之前,是可以先进行传唤的。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