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2
卖淫是不会留下案底的。因为卖淫不构成犯罪,而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被行政处罚后会留下档案,但不会留下案底。案底一般为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卖淫如何认定 卖淫的认定标准为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
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非法拘禁罪:以非法拘留、禁闭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如果在非法拘禁的同时强迫其卖淫的,属于想象竞合犯。应当按照行为人所触犯的罪名中重罪处罚。
容留吸毒罪多次是指两次及两次以上。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如果容留他人吸食毒品达到两次以上就应当立案追查进行处罚,追究其刑事责任。
容留他人吸毒罪中的“多次容留他人吸毒”是指两次两次以上。容留他人吸毒中的多次容留他人吸毒是指两次及其以上,如果容留他人吸食毒品达到两次以上就应当立案追查进行处罚,追究其刑事责任。
构成要素如下: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 2、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犯客体本罪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4、客观上,本罪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了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处罚,具体包括: 1、情况下,构成犯罪的,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并处罚金; 2、如果是具有严重的情节,会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 3、如果是引诱幼女卖淫,直接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判罚金
犯了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既遂的,如下处罚: 1、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量刑标准,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是犯罪分子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加重处罚。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拉拢、勾引、劝导
立案标准: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