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4
在我国不能解除孕妇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合同期应该延长至哺乳期满。
解除孕妇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孕妇被解除劳动合同能得到赔偿,在孕妇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
既然劳动者仅仅要求经济补偿,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推定为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异议,因此属于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可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提前30天书面提出离职申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外,也可以协商解除。
女职工在孕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补偿标准是: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
写解除劳动合同的内容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 2、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资等;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4、工会的意见; 5、何时向劳动管理部门报告; 6、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 7、通知的时间;
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认定标准为: 1、女职工处于怀孕期、产期、哺乳期时,用人单位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本单位患上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时,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3、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
在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满足公司的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公司的有关制度的;3、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4、同时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公司工作任务的完成的,或者在公司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