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5
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
挪用公款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构成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有以下这些: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
多次挪用公款确实属于挪用公款的严重情形。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且情节严重的,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公款私用属于非法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私企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六万元以上;或者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挪用资金的犯罪行为。
挪用公款的行为有以下这些: (1)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所谓进行非法活动,即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违法犯罪活动,包括犯罪活动和一般违法活动。 (2)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营利活动,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允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我国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一般为国家工作人员。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
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有: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三个月未还; 2.挪用公款供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3.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情形。
行为人挪用国企资金的,是属于挪用公款的,若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犯罪。《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行为人改变资金用途的,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改变公款的资金用途,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可构成该罪。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