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公安机关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为二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下列情形是《刑事诉讼法》中延长羁押的情形: 1、案件是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2、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3、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4、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
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是最长是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是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法律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
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一般刑事案件羁押时间最长是37天,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羁押期限,是指拘留和逮捕的法定期限。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限为37日,逮捕的最长期限为7个月,到了期限后,没有释放也没有变更强制措施,就叫超期羁押。
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在侦查机关侦查期间,若是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以上即是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的情形,任何其他情形均无法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值得注意的是,若犯罪嫌疑人的身
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的情形有: (一)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其他鉴定时间则应当计入羁押期间。 (二)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主要情况有:1.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2.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
根据案件的性质不同,侦查羁押期限分为5种:1、一般情况侦查羁押期限为2个月;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侦查羁押期限为3个月;3、对于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
侦查羁押期限的起算日是从逮捕之日起开始算。侦查羁押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满不能终结的,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可延长一个月;而案情重大复杂的,可再延长二个月;对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